對物業服務企業有什么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消防管理規定包括的內容有)
物業管理條例38條規定
法律主觀:
新修訂的《物業管理條例》將“物業管理企業”改稱為“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管理”變為“物業服務”,是對原來錯亂的業主和物業公關系所進行的合理明確的修正,使其回復到正常的法律對應關系,從而強化了業主做為物業所有人的地位。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有什么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第三十二條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行業誠信管理。第三十三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第三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第三十七條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于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第三十八條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第三十九條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第四十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第四十一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第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第四十四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第四十五條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第四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第四十七條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和管理規約的規定,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會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服務企業有哪些管理規定
法律主觀:
物業服務企業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約負責小區房屋及其設備的維護管理、小區綠化管理、小區衛生管理、小區治安管理、小區交通組織與管理、小區公用市政設施管理、小區消防管理、小區違章建筑管理。
法律客觀: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住建局對物業管理公司有哪些規定
住建部關于物業管理規定如下:
1、鼓勵街道建立物業管理工作機制;
2、指導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
3、積極推動業主設立業主大會;
4、選舉業主委員會;
5、辦理業主委員會備案;
6、并依法依規監督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
物業管理公司簡稱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是專門從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屬設備、各項設施及相關場地和周圍環境的專業化管理的,為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環境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物業管理公司必須由明確的經營宗旨和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管理章程,能夠獨立承擔民事和經濟法律責任。
物業管理用房的規定:物業管理用房應當是地面以上具備水、電、采光、通風等基本設施的房屋。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于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物業公司物業服務范圍職責:
1、合同義務。小區物業公司應當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安保義務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小區物業公司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3、部分基礎設施的委托管理義務小區物業公司對區域內的住宅樓低壓供電設施、供水設施、小區內道路和市政排水設施、供熱設備、設施及供熱管線、小區綠化、消防設備等等;
4、做好物業管理區范圍內的綠化建設和保養,以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尤其是草地綠化和花木養護工作對營造一個優美宜人的環境是非常重要的;
5、做好大樓和小區內的交通管理。內容包括小區內的平行交通和大樓內的垂直交通(電梯和人行扶梯)的管理,也包括通道、屋頂等空間的清潔、路燈的保養等;
6、加強車輛管理,防止車輛丟失、損壞或釀成事故,要求小區、大廈行車路線有明顯標志,車輛限速行駛,統一物業轄區內的車輛停放,保持物業轄區的道路、過道的暢通;
7、搞好財務管理工作。要搞好維修基金以及儲備金的核收和使用管理,保證物業管理工作的健康順利進行;
8、及時辦理物業及附屬設備的財產保險,避免由于自然災害給業主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
9、搞好社區管理,創造健康文明的社區文化,努力建立友好融洽的新型人際關系。同時協助政府進行社會管理,推進全社會的文明和進步,如在所管物業范圍內從事人口統計、計劃生育、犯罪預防等方面的工作,加強物業品質管理,提高小區居住品質;
10、就公共市政設施的有關事務與政府和公共事業部門聯系;
11、建立物業檔案,隨時掌握產權變動情況,維護物業的完整和統一管理。
綜上所述,物業管理公司受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委托,對其物業實施管理與維修,對產權人和使用人提供各種服務。物業管理公司與產權人、使用人的關系是委托與受托、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
【法律依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條
落實街道屬地管理責任。街道要建立健全居住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制度,明確工作目標,及時研究解決住宅物業管理重點和難點問題。鼓勵街道建立物業管理工作機制,指導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積極推動業主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辦理業主委員會備案,并依法依規監督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指導開展物業承接查驗并公開結果,監督物業項目有序交接。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期間,街道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應對工作,并給予物資和資金支持。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承擔公共服務事項的,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相應費用。
2024對物業服務企業有哪些管理規定
一、對物業服務企業有哪些管理規定
1、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規定有: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公平競爭、依法進行物業管理,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合理,堅持物業管理服務第一。物業管理以業主需要為核心,固定物業管理區域統一進行管理,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權責分明。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物業服務企業具體的責任(管理側重點)主要有:
1、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和保養。
2、加強保安和消防管理,向業主和租戶提供生活和辦公的安全保障。
3、搞好物業及周圍環境的清潔,包括垃圾、各種廢物、污水、雨水的排泄清除等,以求保持一個清潔衛生的環境,向業主或租戶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居住、辦公環境。
4、做好物業管理區范圍內的綠化建設和保養,以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尤其是草地綠化和花木養護工作對營造一個優美宜人的環境是非常重要的。
5、做好大樓和小區內的交通管理。內容包括小區內的平行交通和大樓內的垂直交通(電梯和人行扶梯)的管理,也包括通道、屋頂等空間的清潔、路燈的保養等。
6、加強車輛管理,防止車輛丟失、損壞或釀成事故,要求小區、大廈行車路線有明顯標志,車輛限速行駛,統一物業轄區內的車輛停放,保持物業轄區的道路、過道的暢通。
7、搞好財務管理工作。一是要搞好維修基金以及儲備金的核收和使用管理,保證物業管理工作的健康順利進行。
8、及時辦理物業及附屬設備的財產保險,避免由于自然災害給業主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
9、搞好社區管理,創造健康文明的社區文化,努力建立友好融洽的新型人際關系。同時協助政府進行社會管理,推進全社會的文明和進步,如在所管物業范圍內從事人口統計、計劃生育、犯罪預防等方面的工作。
10、就公共市政設施的有關事務與政府和公共事業部門聯系。
11、建立物業檔案,隨時掌握產權變動情況,維護物業的完整和統一管理。
也能看出國家現在對物業管理的還是非常重視的,因為與之相關的法律制度非常的多,所以根據物業公司在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業主在維權的時候選擇的參考依據也不一樣,比如物業公司的收費不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參照法律法規投訴物業公司。
物業服務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人的一般義務】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第九百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人信息公開義務】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并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一)侵權糾紛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向對方提起侵權之訴的,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9條的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業主作為被告的,業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業所在地,又有在物業所在地之外的,并非業主購置了物業,物業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簡單地認為物業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業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營業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而并非是實施物業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業管理合同是在物業所在地實施物業管理,因此,物業所在地應認為是合同履行地。,(二)合同糾紛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因物業管理合同產生的合同糾紛,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可以協議確定受訴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三)既侵權又違約的,當事人一方違反物業管理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損害,發生違約與侵權競合的,另一方可以選擇提起違約之訴或者侵權之訴,由法院根據訴訟性質依法確定管轄。,不歸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物業管理糾紛雖是因不動產的管理引起的糾紛,但其不屬于不動產糾紛,不適用專屬管轄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物業糾紛的訴訟流程并沒有什么特別的規定,對于原告來講,原告在起訴之前需要了解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只要人民法院立案,原告只需要等法院的通知即可,開庭后原告和被告都需要依法遵守庭審流程。
法律客觀: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民法典關于物業管理的規定 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物業管理的規定解讀如下:
1、雖未直接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入住后需交物業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2、公共區域的經營收入將歸全體業主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扣除運營的費用后,小區公共區域的收入將歸全體業主所有,這些收入可以用來補充社區的公共維修基金。比如車位費、廣告營銷費、商鋪的租賃費用等;
3、業主可以解聘物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4、物業保護業主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雖然現在的小區管理都比較嚴格,外人不得隨意進出,但不免還是會有被偷被盜的事情發生,這其實多半還要歸咎于物業不作為,只要提高警惕,加強巡邏,加強監控,那么就能有效避免此類問題,業主的財產以及人身安全就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5、物業不能通過斷水斷電等行為威逼業主交物業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以前很多小區物業都存在這樣的行為,業主拖欠物業費,就會通過斷水斷電等方式逼迫業主繳費,嚴重影響了業主的生活品質;
6、業主特定財產損失可以找物業保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他人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類事件發生,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比如一些小區的停車位都是露天的,停在樓下或者馬路邊上,假使樓上有住戶從窗戶往外扔東西,很容易砸到車上,給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失,如果無法查明侵權人也不用擔心,最后可以找物業索要相應的賠償。
法律的重要性如下:
1、法律對人的行為具有引導作用。對人的行為的指引有兩種形式:個別性指引和規范性指引;
2、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準則,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合法與否的評判作用;
3、法律對人的行為具有教育作用,這種作用表現為實景作用和示范作用;
4、通過法律,人們可以事前預計到自己或者他人的行為是合法還是違法,在法律上是有效還是無效,會有什么法律后果等;
5、法律可以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來強制人們遵守法律;
6、法律的社會作用,是執法作為特殊的社會規范,為實現階級統治的社會目的而發揮的作用;
7、法律的社會作用大致包括兩個方面:意識政治職能,即維護階級統治;二是社會職能,即履行社會公共事物。
法律的意義如下:
1、法律的秩序意義。法律在構建社會秩序中起著主要作用,法律的形成保證著人類的生存,保證著社會的發展。在現代社會,國家意志在秩序形成中具有重大作用,這取決于人對理性能力的確信;
2、法律的自由意義。法律提供給個人選擇的機會,法律明確行為模式,讓行為人選擇有利于自己的模式。另外,法律將個人自由賦予法律的形式,成為法律權利,使自由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護。最后,法律通過劃定自由的界限,為普遍自由的實現提供前提。法律即使限制自由也是為了每個人更好地實現自由;
3、法律的正義意義。正義是法律的理想或價值目標,法律通過分配權利義務,懲罰違法犯罪以保障正義,補償受害者以恢復正義;
4、法律的效率意義。在當代,法律對生活的滲透無所不在,這使得法律的效率意義更加重要。在提倡兼顧平等與效率的同時,法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效率的實現;
5、法律的利益意義。法律確認利益,通過平衡沖突進行社會控制,解決社會糾紛,平息社會矛盾,恢復社會常態,促進社會發展。
綜上所述,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成本原則制定合理的物業管理費用標準,并在合同中明確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和收費標準。業主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限和標準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條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于2024年12月1日實施,明確了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分類、申報、審核等具體流程。該辦法將有助于規范物業服務市場秩序,提升行業水平。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實施。該辦法旨在規范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管理,提高物業服務行業的整體水平。該辦法明確了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的分類、申報、審批等具體流程,要求物業企業應當依法合規經營,定期對本企業的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并按規定開展信用評價工作等。同時,該辦法還規定了一些不得從事物業服務的情形(如違法違規經營、嚴重失信等)。該辦法的實施將促進物業管理企業規范經營,提高服務質量,增強社會公眾對物業服務的信任度,有利于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保障住房安全和居民生活質量。
物業管理企業如何申請資質? 物業管理企業可根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規定,在符合申報條件的情況下,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地方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具體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等詳見《辦法》第七章。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實施將對規范物業管理企業行為、提高行業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物業服務是為業主提供各種與房屋和場所相關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應當依法開展服務,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同時根據法律規定申請相應的資質認定。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是指為業主提供房屋、設施和場所的日常管理、維護、保潔、安防、綠化、景觀、環境衛生、修繕等服務的行為。該法律條文明確了物業服務的含義范圍,為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提供了基礎。物業服務是指為業主提供各種與房屋和場所相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維護、保潔、安防、綠化、景觀、修繕等方面。只有在符合《辦法》規定的前提下,物業企業才能夠合法開展相應的服務,獲得相應的資質認定。